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第六届园丁奖的通知

信息发布: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
工作者、第六届园丁奖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各镇中心初中: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通教发[2009]27号、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第六届园丁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南通市教育局通教发[2009]27号、26号文件精神(文件附后),深刻领会这次评选的意义,准确把握评选的范围、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评选办法和指标分配:
1.“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为7个。由局长室牵头,召集人事科、督导室、教育科、监察室、教研室、职社办提出市直学校、各乡镇中心初中各5个计10个建议单位,提请局党委、局长室研究决定,并上报南通市教育局。
2.“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指标为78个名额。评选工作分校长(含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两条线进行。
校长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评选指标为9人,其中园丁奖1人(均包含在总指标78人之内)。以镇中心初中、市直学校和局机关为单位,各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也可以放弃。校长包括镇中心初中正副职、中心小学正副职、市直学校正副职。
一线教职工的评选指标为69人,其中园丁奖1人(不包含校长及管理人员指标9人)。各市直学校和镇中心初中教职员工的评选实行等额评选的办法,(各单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各单位在申报时不得突破指标。
3.第六届园丁奖的指标为2人。2名候选人在申报参评的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产生。凡符合园丁奖评选条件的可以申报,也可以放弃。如果申报,申报者仍要按照申报要求,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4.各单位要按照南通市教育局的评选办法和要求做好“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的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①7月8日前    各单位组织推荐并公示。
②7月9日下午5:00前    报送到人事科档案室冒蔚琴同志收(原教育局职称办东);过期不报,作放弃处理。
③7月10日-7月12日    教育局审核材料,局党委研究决定。
④7月15日     材料上报南通市教育局。
 
附件:1、2009年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表
2、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通教发[2009]27号)
3、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六届园丁奖的通知 (通教发[2009]26号)
 
 
UploadFiles/JYXW/2009/7/1、2009年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表.xls
UploadFiles/JYXW/2009/7/2、通教发[2009]27号文件及表格下载.doc
UploadFiles/JYXW/2009/7/3、通教发[2009]26号文件及表格下载.doc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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