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

皋教发〔2009〕226 号

              关于开展如皋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直学校,镇中心初中,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部署的各项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如皋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皋工治发〔2009〕1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办发〔200927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要求,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开展我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我市教育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为如皋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 2年左右的时间,对 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加以纠正和整改,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置,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着力建立健全一批规范制度,积极构建我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有效的惩防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09年11月)

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系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顾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建国同志担任,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基建办公室、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2.制定工作方案

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并在此基础上召开教育系统会议作出部署。相关科室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细化并提出治理的具体意见,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

3.明确工作职责

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机关、市直学校经费预、决算,统筹管理国家、省专项拨款和赠援款的使用,并监督执行;配合市财政局,抓好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保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安全;配合市审计局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基建办公室指导全市学校校园规划,对全市中小学基本建设进行程序性管理,加强校舍维修和校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对全市教育基本建设竣工后的工程进行内部初审、参与决算审计。

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办公室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与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实验室、图书馆、有关专用功能教室的建设,对各学校教学等设备的采购进行指导和监管。

监察室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查处违纪案件。

各市直学校、镇中心初中和局机关其他科室要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开展工作,形成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排查问题阶段(2009年11月~20101月)

1.开展自查。2009年11月起,各市直学校、各镇中心初中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在建、立项、开工和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央扩大内需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有关的重大设备的采购项目进行自查,重点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批准、备案程序是否规范,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相关部门是否督促项目及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序时进度要求进行推进;相关项目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等情况进行自查,认真组织撰写投资项目情况自查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提出治理对策。

    2.重点排查。牵头科室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排查,掌握工作动态,保证工作质量,及时收集并上报有关材料。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3.迎接检查。在认真组织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2009年底前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治理整改阶段 (2010年2月~20106月)

1.及时纠正问题。基建办公室、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强力实施治理工作,精心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严格纠正到位,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2.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科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健全监控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完善相关制度。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四)巩固治理成果阶段(2Ol1年7月~2Ol1年9月)

专项领导小组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治理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同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学校、相关科室要形成专项治理的总结报告,于2O1l年8月底报市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科室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学校、相关科室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边排查、边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把边整治、边规范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促进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管理方式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把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与查办腐败案件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同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科室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学校,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相关科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研讨,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积极吸收先进和成功的做法,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各学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抄送:如皋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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