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欢乐在新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发布:基础教育科转发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1日

 

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欢乐在新春
——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皋文明办〔2010〕3号
 
各镇,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文明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全市2010年“欢乐在新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南通市文明办。


全市2010年“欢乐在新春
——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实施意见
 
2010年寒假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缤纷的冬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丰富未成年人寒假生活,引导他们度过一个欢乐平安、吉祥和谐、富有意义的寒假,进一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欢乐在新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住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节庆、关爱帮扶和文化体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弘扬传统、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快乐生活,努力培育思想品德高尚、身体心理健康、科学知识丰富、眼界思路开阔、创业创新有本领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1.“我和爷爷奶奶过大年” ——春节民俗体验活动。围绕“庆贺牛年、展望虎年”,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有趣生动的年庆和民俗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认同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要继续开展春节民风习俗调查征文活动,围绕各地过年所形成的带有独特地方和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穿着文化和喜好、禁忌等民风习俗,以祭祖敬老、感恩祈福、阖家团聚、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以未成年人和长辈们沟通融合共同过节为前提,组织指导未成年人以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调查报告、诗歌、照片等多种体裁,着力描绘和述说当代未成年人对独特地方民风习俗、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理解沟通和弘扬传承。优秀作品除推荐参加省教育报刊社开展的“我爱我们的节日”主题征文活动外,还将结集出版。市教育局要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在春节期间开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市文联、市妇联要开展“我为家里写春联”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习欣赏春联、创作春联、书写春联。
2.“向社区报到” ——关爱帮扶和社会调查活动。围绕爱老爱亲爱他人,引导未成年人尊敬长辈、关爱孤寡、资助贫困、奉献爱心,争当爱心小天使、道德小模范、文明小标兵。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继续组织开展并进一步完善“社区联系卡”制度,依托各类社区教育阵地,发动中小学生在放假期间,自觉到居家所在的社区或村居报到,开展“为社区出一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家庭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美化。团市委、市少工委要引导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走进“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家庭,做义工、送温暖、献爱心。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要组织“恒爱行动”、“和孤儿一起过大年”等活动,发动未成年人与“社会妈妈”、“爱心奶奶”及其他爱心人士共同关心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各镇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文明伴我行”活动,在教育中小学生养成文明节日习俗的同时,引导他们劝导长辈少饮酒、不赌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去除陈规陋习,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新春氛围。各学校要鼓励学生在参加社会活动中体验劳动和关爱他人的快乐、增进对社会的了解,并据此撰写篇幅短小的社会调查报告。
3.“我运动、我快乐”——体育健身活动。围绕亲近自然、强身健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和登山郊游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假期走进运动场馆,走向大自然,掀起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潮。教育、体育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学校体育教师、社会体育工作者、高校青年志愿者主动深入城乡社区,组织未成年人开展跳绳、羽毛球、转呼啦圈、踢毽子活动和各种游戏。文化、体育等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组织所属的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都要在寒假期间对未成年人免费或减费开放,为未成年人开展寒假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全市各类学校在寒假期间要开放体育运动设施,便于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全市各级各类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心设计冬令营、实践体验、社会调查等活动项目,广泛吸引中小学生涌跃参加。
4.“相伴孩子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关爱未成年人集中行动。各镇、各部门要把关爱未成年人、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作寒假期间的大事来抓。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学生自觉养成文明规范、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继续组织阳光网络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绿色上网中心和阳光网络实践基地,开展健康向上的青少年网上学习娱乐活动。市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机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保持高压态势,施行严管重罚。市妇联要充分发挥各类家长学校的作用,使家长们切实承担学生放假在家期间的教育、安全等责任。市关工委要组织“五老”人员开展对网吧的义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宣传员、信息员、巡视员、监督员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校外辅导站建设,充分发挥校外辅导站的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和文体活动。公安、消防、安全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未成年人寒假可能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要加大安全查处力度,堵塞漏洞,杜绝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组织开展“欢乐在新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在人力、物力、财力、精力上加以保障;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用好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丰富资源,充分调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社会志愿者、城乡“五老”人员、科普和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要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活动阵地的应有作用,为未成年人寒假活动拓展广阔的空间和平台。
2.周密计划,确保安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活动主办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实施交通出行、户外活动、饮食卫生等各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防范预案。
3.认真总结,表彰先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在活动结束以后要认真总结,并于2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文明办。南通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方面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评比和展示活动,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组织单位。
4.及时报送材料。各市直学校、各镇中心初中须于2月25日报送下列材料:2010年“欢乐在新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总结一份;择优选报春节民风习俗调查征文、“向社区报到”——社会调查报告各三篇。邮箱:rgjykkx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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